应急照明的分类及其概念区别:应急照明分为备用应急照明、疏散应急照明、安全应急照明。
1、 备用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失效时,为人们继续生活或工作(或暂继续工作)而设的备用照明。照度要求为正常照明照度的10%~50%,转换时间≤15S。
2、 疏散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失效时,需确保人员从室内安全撤离至室外(或某一安全地区)而设置的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对不同的疏散区域为0.5lx~5lx且照度变化不超过1/40为宜,转换时间≤5S。
3、 安全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失效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安全照明。照度要求为100%正常照明照度,转换时间≤0.25S。
每一类照明的定义、作用和设计方法各有所别,特别是疏散照明的作用。疏散照明应为疏散通道提供出口方向行走所必要的照度,使安全出口能有效地被识别,并在正常或应急的整个期间能被安全可靠地使用。根据功能不同,疏散照明又可分为两类:一是疏散照明灯,它能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度;二是疏散标志灯,为标志和指示出口方向用。
系统具有两大特色功能:
系统具有两大特色功能:
1. 日常设备故障维护功能,解决了以往传统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灯具日常巡检维护困难的问题,能在**时间内报出故障灯具的编号和位置,便于马上进行维修,确保系统内的标志指示灯具时刻运行在**状态。
2. 火灾应急功能,解决了以往传统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灯具无法按火灾现场具体情况动态调整疏散指引方向的难题,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动态“安全引导”人员疏散,而非以往“就近引导”的静态引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