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 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 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 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 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 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 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 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9 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10 消防应急灯具及标志牌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本系统具有两大特色功能:
1. 日常设备故障维护功能,解决了以往传统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灯具日常巡检维护困难的问题,能在**时间内报出故障灯具的编号和位置,便于马上进行维修,确保系统内的标志指示灯具时刻运行在**状态。
2. 火灾应急功能,解决了以往传统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灯具无法按火灾现场具体情况动态调整疏散指引方向的难题,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动态“安全引导”人员疏散,而非以往“就近引导”的静态引导方式。